動力小船駕駛訓練(駕訓、考照)

立案主管機關:交通部 核准文號:交航字第0970015776號
訓練主旨 | 以培養優良之動力小船駕駛,增進駕駛技術與保養船隻能力,瞭解航政法令、國際信號等,促進海上休閒交通安全為目的。 |
受訓資格 |
營業用 詳見第12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70057 自 用 詳見第12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7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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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時間 | 夜間班(自用24小時、營業用4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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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說明 | 名額人數:20 人 若報名人數未達招訓者,訓練單位得保留延長招訓時間或取消開班之權利。 |
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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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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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訓 退費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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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單位 | 單位: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中心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35號3樓 報名專線:07-8118251~3;0913-953813 施小姐 |
下載檔案 | 報名表 |
服務內容
高雄港口總工會為優良之高雄動力小船考照、駕訓班
港口總工會在辦事處遍布全國包含高雄、屏東、台南、嘉義、台中、桃園、台北、宜蘭、花蓮、澎湖、金門,歡迎來電洽詢。
我們擁有專業師資,提供民眾考照招生、訓練班、駕訓服務及模擬測試題庫大全,考照通過率幾乎達八成左右。
上課課程表
學科課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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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天 | 08:00--12:00 | 13:00--17:00 |
第一天 | 海事法規 | 避碰規則 |
第二天 | 航海常識 (磁羅經) | 航海常識 (海圖圖例、導航標誌) |
第三天 | 小船構造與小船操船 | 航法與航儀 |
第四天 | 船機常識 (船機構造與原理) | 船機故障排除 (船機保養與維修) |
第五天 | 海上通訊與求生 (V.H.F 遇險信號) | 船舶滅火與急救 |
第六天 | 海洋氣象 | 繩結及學科模擬測驗 |
術科課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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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天 | 08:00--17:00 | |
第一天 | 直線前進、轉彎、倒車 | |
第二天 |
離岸、靠岸 | |
第三天 | S 型 | |
第四天 | 人員搜救 | |
第五天 | 全程模擬 | |
第六天 | 全程模擬及綜合測驗 | |
課表檔案下載 | 全天班、 夜間班、 假日班 |
考照流程
Step1 體檢
持「遊艇/自用、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體格檢查證明書暨駕駛執照(含測驗)核、換補發申請書」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合格。
持「遊艇/自用、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體格檢查證明書暨駕駛執照(含測驗)核、換補發申請書」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合格。
Step2 報名並繳費
於航港局公告測驗報名時間內報名繳費,並繳下列文件:
於航港局公告測驗報名時間內報名繳費,並繳下列文件:
- 遊艇/自用、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測驗申請書(含體檢表)。
- 最近六個月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3張。
- 國民身分證影本。
- 成續單證明(一年內補考者適用)
Step3 測驗
筆試及實作測驗。
筆試及實作測驗。
Step4 榜示
筆試及實作測驗各科成績均達75分者為合格。
筆試及實作測驗各科成績均達75分者為合格。
Step5 繳納證照規費。
Step6 領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