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小船駕駛訓練

北部 / 新竹 日期: 113-07-13 ~ 113-08-08

訓練主旨

以培養優良之動力小船駕駛,增進駕駛技術與保養船隻能力,瞭解航政法令、國際信號,海上休閒交通安全為目的。

受訓資格

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籍年滿18 -65歲(未滿) 、無重大刑事前科、無嚴重身障殘缺(需符航港局專用體檢合格者)

報名身分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僑民居留證或有效之護照影本。
  2.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台灣地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影本。
  3. 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影本。

學科課程表

天數 上午課程 下午課程
第一天 海事法規 避碰規則
第二天 航海常識 (磁羅經) 航海常識 (海圖圖例、導航標誌)
第三天 小船構造與小船操船 航法與航儀
第四天 船機常識 (船機構造與原理) 船機故障排除 (船機保養與維修)
第五天 海上通訊與求生 (V.H.F 遇險信號) 船舶滅火與急救
第六天 海洋氣象 繩結及學科模擬測驗

術科課程表

上課天 08:00--17:00
第一天 直線前進、轉彎、倒車
第二天 離岸、靠岸
第三天 S 型
第四天 人員搜救
第五天 全程模擬
第六天 全程模擬及綜合測驗

考照流程

Step1 體檢 :
持「遊艇/自用、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體格檢查證明書暨駕駛執照(含測驗)核、換補發申請書」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合格。

Step2 報名並繳費 :
於航港局公告測驗報名時間內報名繳費,並繳下列文件:
遊艇/自用、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測驗申請書(含體檢表)。
最近六個月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3張。
國民身分證影本。
成續單證明(一年內補考者適用)

Step3 測驗 :
筆試及實作測驗。

Step4 榜示 :
筆試及實作測驗各科成績均達75分者為合格。

Step5 繳納證照規費。

Step6 領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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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用動力小船訓練班-《學科假日、術科平日》
訓練日期:113年7月13日~8月8日

【學科】113年7月13-14日、7月20-21日 及7月27-28日(週六、日)。
上課時間:9:00~17:00。

【術科】7月30-31日、8月1日及8月6-7-8日  (平日訓練,採分組練習)。
上課時間:08:00~17:00
上課地點:

【學科】
即日起採"線上教學",不出門在家即可學習。
【術科】石門水庫阿姆坪遊艇碼頭https://reurl.cc/671VLd
報名截止日:113年6月20日前
課程費用:25,000元 
 (1)本次訓練費用(不含報考費、體檢費用及領照費用)。
 (2)完成報名後,請於期限完成繳費(
首頁-可至*查詢報名*情形)
優惠方案:三人以上團體報名共享九折優惠,22,500元/人  
【繳費方式】匯款繳費
(請註明:滙款姓名)
700 郵局: 004118-5; 078446-4,
戶名: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中心  

【報名須知】
1.開班事項:每期招生滿十五人將如期開班,本中心保留更改開班日期之權利
2.退費辦法:退費辦法(依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24條規定辦理
※學員報名後,因故離班者,應依下列規定退費:
(1)學生自報名後至實際上課前離班者,退還學費七成。
(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費半數。
(3)在班時間己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3.繳交資料
 (於開課日繳交) 
(1)身分證影本(正、反同一面)
(2)1吋相片5張(限2年內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