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請問有關遊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考照或領照具備什麼資格條件?

(一)報名參加<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資格

年滿18歲(初學者適用),無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確定之紀錄,並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合格(有效期為二年內)。

(二)進階升等,申請核發<一等遊艇>駕駛執照之資格,須完全符合下列條件

  • 年滿18歲。
  • 無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確定之紀錄。
  • 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合格(有效期為二年內)。
  • 需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或二等遊艇駕駛執照滿1年,並由主管機關許可之遊艇駕駛訓練機構施以一等遊艇駕駛之學科訓練及實作訓練,並經結訓合格領有證明文件
何謂商船、漁船、動力小船及遊艇的差別?
動力小船登記20噸以下動力船舶或50噸以下非動力船舶。
遊艇登記為遊艇之自用或非自用船舶,只用長度區分,24公尺以下需2等遊艇執照,24公尺以上需1等遊艇執照。
漁船船員手冊登記為漁船之娛樂漁船,需三等漁船船長執業證書和漁船船員手冊、漁船基本安全訓練証書。
商船船員手冊20噸以上至500噸以下之船舶(如工作船、港內拖船、領港船、外島小三通客船、或布袋馬公線、蘭嶼綠島、東琉線等小客船)。

 
請問遊艇駕駛執照分哪些等級?

(一)一等遊艇駕駛:指駕駛全長24公尺以上遊艇之人員。

(二)二等遊艇駕駛:指駕駛全長未滿24公尺遊艇之人員。

遊艇及自用遊艇之定義
1. 遊艇之定義
為『指專供娛樂,不以從事客、貨運 送、或漁業為目的,以機械為主動力或輔助動力之動力船舶』。立法說明指出雖新增『或漁業為目的』,但自用遊艇仍可為非漁業目的之漁釣 行為;而新增『或輔助動力』,則係為將具機械動力之帆船納入,而排除毫無機械動力之輕型帆船。
2. 自用遊艇之定義
為配合實務管理,對自用遊艇從寬檢查,依遊艇用途,區別為自用及非自用遊艇。
自用遊艇係指「指專供船舶 所有人自用或無償借予他人從事娛樂活動之遊艇」;
非自用遊艇則係指 「整船出租或以俱樂部型態從事娛樂活動之遊艇」,明定為整船出租或以會員制之俱樂部型態從事遊艇活動兩類,俾與租傭船舶或客船經營有所區別。
請問已有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是否可以免測驗直接換領遊艇駕駛執照????
若已取得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持證滿1年以上者,可以換領二等遊艇駕駛執照,或持有營業用駕駛執照者,可以申請核發二等遊艇駕駛執照。
國籍遊艇入、出國境(進出港申報程序)

遊艇入、出港

(一)通報
1.一般港口:遊艇進入商港,應於到達港區24小時前,出港應於12小時前由駕駛人,遊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填具遊艇邂報單以網路向航港局通報。
2.遊艇港:申報程序同一般港口。
3.漁港:遊艇依規定進出漁港者,應填具申請書於進港3日前,向主管機關(各縣政府)申請核准。

(二)進、出港:遊艇駕駛人、遊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應於到達遊艇港或其他航政機關公告之港灣口岸24小時內申報關務,入出境、檢疫及安全檢查相關入境手續。前述遊艇入、出境資料應轉通報關務,入出境、檢疫、安全檢查相關機關及港灣口岸管理機關(構)後,遊艇始得入,出港。
(三)重行通報:經第一項之通報後,超過7天遊艇未入境者,應依第一項規定重行通報。
(四)國內港口多港進出:遊艇完成入境之關務、入出境、檢疫及安全檢查相關手續後,繼續航行靠泊我國其他經許可之港灣口岸者,除涉及出境者外,得不再辦理關務、入出境及檢疫作業。

遊艇港分佈?

1.龍洞遊艇港

管理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龍洞站

地址:新北市228貢寮區福隆里東興街33號。

電話:(02)2499-1115#130 

2.布袋遊艇港

管理機關: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7號2樓

聯絡電話:(05)3799056#225

3.後壁湖遊艇碼頭

管理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地址: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聯絡電話:(08)8861321#4321

可供遊艇停泊之漁港之聯絡窗口

管理機關:各縣市政府聯絡電話如下:

1.基隆市碧砂、八斗子漁港: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漁業行政科

     電話:02-24278090#123~133

  進港通報:八斗子漁港安檢所02-24695201

 2.宜蘭縣烏石漁港:宜蘭縣頭城鎮港口路15-7號 03-978-2345

3.桃園縣竹圍漁港:桃園縣政府觀光行銷局/觀光產業科

    電話:03-3322101#5263,5264

4.新竹縣新竹漁港: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漁業科

5.臺南市安平、將軍漁港: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6.高雄市鼓山、旗津、興達漁港: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漁港管理科/漁港辦公室電話:局

 鼓山:07-532-3448

 旗津:07-571-6764

 興達港:07-6987124

7.臺東縣新港、金樽漁港:臺東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

  電話:089-343209&089-332362

  新港漁港安檢所089-854562

  金樽漁港安檢所089-896670

8.澎湖縣七美、吉貝、大果葉、沙港、通樑、後寮、赤崁、馬公第三漁港、龍門、岐頭: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港灣科電話:06-9264047-8;06-9274400#710、711。